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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级医院检查结果将互认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9日 《生命时报》 2006.05.09
     6月1日起启用“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

    据新华社日前报道,在血细胞计数结果的互认标准基础上,北京推出临床生化、临床免疫等项目互认标准,并将从今年6月1日起在北京市三级医院实行。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卫生局2006年医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北京市三级医院检验结果相互通用暂行规定》已经印发。规定中指出,在不影响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前提下,患者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相互通用首诊医院出具的“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时,接诊医院原则上应对报告单中相互通用项目的检查结果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临床免疫项目只在使用相同检验方法和试剂的医疗机构间通用。

    但是,遇到下列情况:急诊、急救患者;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临床检验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幅度变化,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既往临床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复检的,应进行核定检查。

    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人士表示,临床检验结果互相通用仅限于门诊患者。

    (马丽玫),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