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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挣钱得讲道德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3日 《生命时报》 2006.10.03
     产品质量出现大问题,代言产品的明星也饱受非议,于是“明星代言”的利弊与诚信问题,又一次被推到了前台。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通报称,日本进口的SK-Ⅱ品牌系列化妆品日前在广东检出禁用物质,对人体有危害。对此,多位代言女明星均采取回避的态度,只有张惠妹站出来说,她使用他们的产品七八年了,“皮肤还是那么嫩,感觉很好”。在质检报告面前,还如此坚决地力挺商家,确实让人感到震惊与愤怒。之前有关明星代言化妆品的案例,往往是某个消费者认为产品与明星在广告中所称效果不符,愤而告上法庭。由于单个消费者处于被动,很难提供有效证据,所以代言人刘嘉玲的经纪人面对起诉,才敢放言:这个消费者自己的皮肤不好。但这一次不同了,国家质检总局都拿出了报告,而像张惠妹这样的艺人,竟然护着商家,就等于是站在了消费者的对立面。

    如今这个过剩经济时代,产品间的差别日趋减小,于是如何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成了商家的首要任务,明星代言应运而生。巨额的广告代言费,对很多明星来说,也具有无限诱惑力,甚至会让他们丧失判断力和降低道德底线。很多明星事先并没用过这个产品,签了合约后,马上登场,照本宣科开讲产品的优点,如此吹捧,诚信自然大打折扣。另外,有的广告拍得过于夸张,严重失实。比如电视上经常出现使用化妆品前后对比的画面,而某品牌祛斑霜的代言人私下透露,广告里的斑是画上去的。

    笔者认为,明星代言无可厚非,如果处理得好,可以双赢。倘若商家与明星双方自觉自律,明星可以借广告露面,进一步提升人气;而商家也能由此提高知名度,获得认可。总之,质量才是根本,千万不要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百拇医药(李 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