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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谈GSP认证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3日 《健康时报》 2003.04.03
     本报记者 李海清

    据记者了解,国家药监局规定到2004年12月1日以前,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否则取消其经营资格。而我国目前现有的600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当中,只有几十家通过了国家GSP认证。据悉,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经从今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GSP认证程序。什么是GSP呢?它对药店能产生那些影响?记者日前采访了北京海淀区康玉医药经理部执业药师王幼珍。

    王幼珍讲,GSP的全称是GoodSupplyPracticede,即“良好的药品供应规范”,我国称其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因为药品具有时限性、不可代替性和质量要求的严格性等特点,所以对其经营过程必须实行全面、科学、规范的管理,其中涉及计划、购进、验收、贮存、调拨、销售、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实践证明,药品经营企业只要严格执行GSP,就能保证药品在流通领域的质量,杜绝假、伪、劣药品。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保证用药安全有效,从而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今后,药品经营企业能否进入医药市场,已不是按所有制形式划分,也不以大、中、小型企业划分,而是以是否通过GSP认证来衡量。

    王幼珍还介绍说,药品经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经过资格认定的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并经过培训能熟悉经营药品特性的人员充实到企业的各个岗位。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制度,执业药师将促进药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以保证药品经营的质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这对GSP认证是非常必要的。另外,执业药师还必须熟悉国家对药品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

    从长远看,GSP认证除了促进药品经营企业做到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之外,还将对整顿和规范我国医药市场秩序和应对入世挑战起到积极的作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