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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08607
疾病编码的规范应用对DRGs的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2月5日 中国实用医药 2017年第34期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1~12月本院实施新型疾病编码统一规范管理前的出院患者80例作为对照组, 另选取2016年1~12月本院实施新型疾病编码统一规范管理后的出院患者80例作为观察组。对照组患者年龄19~76岁, 平均年龄(35.9±13.7)岁;男48例, 女32例。观察组患者年龄21~77岁,平均年龄(35.3±14.0)岁;男51例, 女29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对照组未实施新型疾病编码统一规范管理, 主要进行ICD-9编码。观察组实施新型疾病编码统一规范管理, 主要进行ICD-10编码, 新版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按照解剖系统对主要组别进行系统的区分, 某些较为特殊的组合可以独立的分成一个组别, 实现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的重要前提是编码过程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1. 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过程中差错事件的发生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对管理模式的满意度、疾病诊断管理优良率。

    1. 4 评价标准 ①满意度评价标准:在两组不同管理工作模式实施6个月后, 采用不记名打分方式, 对病历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对管理模式的满意度进行调查, 满分为100分。>80分为满意;60~80分为基本满意;<60分为不满意。满意度=(满意+基本满意)/总例数×100%。②优良情况评价标准:优:疾病诊断的管理、归档、编码等程序完全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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