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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23468
2014年美国心房颤动管理治疗指南概要(4)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0月1日 梁峰 胡大一 沈珠军 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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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Ⅲ类推荐:有害:消融治疗过程和之后不能进行抗凝治疗的患者,不应进行房颤导管消融治疗(证据级别:C)。单一意图为避免抗凝治疗的需求,不应进行房颤导管消融治疗恢复窦性心律(证据级别:C)。见图1。

    4.7 外科迷宫手术

    Ⅱa类推荐:某些房颤患者,由于其他适应证进行心脏手术时,房颤外科消融手术是合理的(证据级别:C)。

    Ⅱb类推荐:某些患者房颤症状严重,其他方法治疗不佳,单纯房颤外科消融手术可能合理(证据级别:B)。

    5 特殊人群患者和心房颤动

    5.1 肥厚型心肌病(HCM)

    Ⅰ类推荐:抗凝治疗适应于合并房颤的HCM患者,与CHA2DS2-VASc评分无关(证据级别:B)。

    Ⅱa类推荐:为防止HCM患者房颤复发,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可能有用;胺碘酮、或双异丙吡胺联合一种β-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拮抗剂是合理的治疗选择(证据级别:C)。HCM患者,期望节律控制策略但抗心律失常药物无效或不能耐受时,房颤导管消融治疗可能有益(证据级别:B)。

    Ⅱb类推荐:HCM患者,可能考虑索他洛尔、多非利特、和决奈达隆用于节律控制策略(证据级别:C)。

    5.2 合并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的房颤患者

    Ⅰ类推荐:血流动力学障碍、持续缺血、或心室率控制不佳患者,推荐ACS临床背景下紧急直流电除颤转复新发房颤(证据级别:C)。无心衰、血流动力学障碍、或支气管痉挛表现的ACS患者,推荐静脉使用β-阻滞剂减慢房颤的快速心室率(证据级别:C)。ACS合并CHA2DS2-VASc评分≥2的房颤患者,除非禁忌,否则推荐华法林抗凝治疗(证据级别:C)。

    Ⅱb类推荐:ACS合并房颤患者,出现严重左室功能障碍和心衰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可以考虑使用胺碘酮或地高辛,以减慢快速的心室率(证据级别:C)。ACS合并房颤患者,仅仅在无明显心衰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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